医疗赔偿调解协议书
甲方:XXXX
乙方:XXXXXX食品有限公司
本人于20010年3月1日在河北丽华食品超市购买了河北XXXX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面粉。3月2日早上第一次食用之后,小孩发生严重不良现象:全身潮红、水肿、血压很低、休克等症状,经送我县人民医院紧急抢救才脱离危险,被诊断为过敏性休克。
本人多次与商场交涉,未果,之后将此事反映到河北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及相关部门,得到了高度重视。经调解,本着互谅原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1、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小孩住选自.作文300字 www.zuowenv.com院期间医疗费、营养费、
误工费等共计捌仟元整;
2、甲方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接受,目前同意就此了结。
甲方:XXXX 乙方:XXXXXX有限公司
2010年3月1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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